服務宗旨
基於回饋社會角度與秉持資源共享理念,並加強雙方合作關係,於不影響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權益下,適度開放館藏與設備之使用。
適用對象
1.與本校圖書館簽訂合作協議企業員工/會員
開放申請館別
1.建工校區圖書館
2.燕巢校區圖書館
3.第一校區圖書館
4.楠梓校區圖書館
5.旗津校區圖書館
申請辦法
借書規定
1. | 每證有效期限:30天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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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 可借閱冊數:10冊。 | |
3. | 圖書借閱期限:30天。 | |
4. | 下列圖書資料不可外借: | |
(1) | 非書資料(含期刊、報紙、多媒體資料等); | |
(2) | 限館內閱覽資料(含參考工具書、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); | |
(3) | 圖書館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。 | |
5. | 協議書不含遠距電子資源檢索及其他服務。 | |
6. | 不提供續借、調借與預約服務。 | |
7. | 所借圖書,如遇圖書館急需,得隨時要求申請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。 | |
8. | 申請人應遵守圖書館之相關規定,如有違反規定情事發生,概由申請人負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