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同學務必確認欲授權之範圍,並備妥所需文件以確保自身權益,所需文件如下:
紙本論文 |
電子全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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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公開 |
無 |
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之步驟3 列印「學位論文授權書」2張, 並繳交至圖書館 |
延後公開 |
於紙本論文夾附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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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不公開 |
教育部於100年7月1日來函通知,有關學生提交博、碩士論文時,以「公開利用」為原則,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,其期限至多為5年,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。〔來文附檔〕 |
論文公開相關規定
一、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及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第3款規定,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預設著作人同意圖書館得將學位論文上架公開閱覽。
二、若論文著作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等事項,須延後公開論文,請填寫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於繳交論文時提出申請並依據延後公開原因提出相關證明文件;若紙本論文未夾附該申請書,則該紙本論文視為立即公開。
注意事項:
一、若紙本論文未夾附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則該紙本論文視為立即公開。
二、「學位論文授權書」請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上傳電子全文時列印出。
三、教育部於年月日來函通知,以學位論文作為專利引證文件者,暫不公開論文紙本及電子全文,並隱藏中英文論文摘要〔來文附檔〕。
註:學位論文公開與否認定如下:
已經公開 |
(一)口試如開放給任何人旁聽,不論有無口試委員以外的人出席,均視為「已經公開」。
(二)論文紙本在本校圖書館或國家圖書館(任何之一)上架供閱覽。
(三)論文電子全文可以在學校「博碩士論文系統」或「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」閱覽或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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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公開 |
(一)口試如參與口試的委員與任何旁聽的人均有簽署保密協議,且可提出作為證據者,視為「尚未公開」。
(二)畢業離校時雖有繳交論文紙本,但有事先辦理「延後公開」,學校圖書館或國家圖書館均未上架陳列(因此上架陳列前視為「尚未公開」)。
(三)畢業離校時雖有上載論文電子檔案至學校「博碩士論文系統」、「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」,但有設定若干年才開放閱覽、下載(因此開放閱覽與下載前可視為「尚未公開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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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○如何變更學位論文的電子全文授權公開日期?
於上傳論文時設定電子全文授權內容,在審核通過前,著作權人可自行登入系統更改設定。
如已審核通過,請著作權人填寫2份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位論文電子全文授權變更申請書」填寫完畢後,向圖書館提出申請。
○變更紙本論文延後公開年限:
填寫2份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連同證明文件1份,經由系所發函提送國家圖書館申請。
證明文件請依照申請事由,檢附相關文件,並依指導教授及系所審定為主。(EX:合約書、保密協議書、國際期刊相關規範··等)
如申請之事由,尚無相關文件可資證明,得檢具聲明書 (格式不拘、自行擬定),並由研究生本人(親筆簽名)及指導教授(親筆/電子簽皆可),作為證明文件。
○紙本論文/電子檔抽換(包含內容修改):
填寫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」後,連同新版論文紙本2本及電子全文檔(含圖檔、聲音、影像、程式執行檔或其他檔案格式等檔案),經由系所發函提送國家圖書館申請。
○電子學位論文上傳問題諮詢
電話:07-3814526 分機:13109
E-MAIL:annann1221@nkust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