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位論文授權

請同學務必確認欲授權之範圍,並備妥所需文件以確保自身權益,所需文件如下:

紙本論文

電子全文

立即公開

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之步驟3

列印「學位論文授權書」2

並繳交至圖書館

延後公開

紙本論文夾附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

永不公開

教育部於100年7月1日來函通知,有關學生提交博、碩士論文時,以「公開利用」為原則,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,其期限至多為5年,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。〔來文附檔

論文公開相關規定

一、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及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第3款規定,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預設著作人同意圖書館得將學位論文上架公開閱覽。

二、若論文著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依法不得提供等事項,須延後公開論文,請填寫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於繳交論文時提出申請並依據延後公開原因提出相關證明文件;若紙本論文未夾附該申請書,則該紙本論文視為立即公開。

注意事項:

一、若紙本論文未夾附「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則該紙本論文視為立即公開。

二、「學位論文授權書」請於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上傳電子全文時列印出。

三、教育部於年月日來函通知,以學位論文作為專利引證文件者,暫不公開論文紙本及電子全文,並隱藏中英文論文摘要〔來文附檔〕。

註:學位論文公開與否認定如下:

已經公開
(一)口試如開放給任何人旁聽,不論有無口試委員以外的人出席,均視為「已經公開」。
(二)論文紙本在本校圖書館或國家圖書館(任何之一)上架供閱覽。
(三)論文電子全文可以在學校「博碩士論文系統」或「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」閱覽或下載。
尚未公開
(一)口試如參與口試的委員與任何旁聽的人均有簽署保密協議,且可提出作為證據者,視為「尚未公開」。
(二)畢業離校時雖有繳交論文紙本,但有事先辦理「延後公開」,學校圖書館或國家圖書館均未上架陳列(因此上架陳列前視為「尚未公開」)。
(三)畢業離校時雖有上載論文電子檔案至學校「博碩士論文系統」、「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」,但有設定若干年才開放閱覽、下載(因此開放閱覽與下載前可視為「尚未公開」)。

其他

○修改論文電子全文授權開放日期:

請與圖書館館員聯繫。

電話:07-3814526 分機:13109

E-MAIL:annann1221@nkust.edu.tw

○修改紙本論文延後公開年限:

填寫2份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連同證明文件1份交由本館掛號郵寄至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憑辦。

○紙本論文/電子檔抽換:

填寫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」後,並將親筆簽名申請書1份連同新版紙本論文2本及電子檔(含圖檔、影音檔等相關檔案)交由本館,紙本論文1本將掛號郵寄至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,電子檔將提供國家圖書館知識服務組憑辦。